上海音乐学院2016年本科专业招生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阶段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华侨、港、澳、台籍考生,可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签证入境,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报名,按规定时间参加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办理相关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并参加专业考试。
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 未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⑵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⑶ 高中、中专(职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⑷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⑸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⑹ 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