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及条件
1、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男女不限。
2、喜欢艺术,热爱自己的专业,具备良好的音乐素质。
3、有良好的乐感、节奏感、表现力。
各专业招收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声乐专业
1、视唱练耳(视唱、听力测试)
2、声乐演唱(准备三首作品,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两首,考生自行准备CD伴奏音乐)
3、评分标准:
①有较好的歌唱状态,声音统一
②音准、节奏感好,
③吐字准确、清晰,能完整地表现歌曲的风格和情感。
二、钢琴专业
1、现场演奏:考生自选曲目两首(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2、评分标准:
①演奏姿势,演奏方法,基本功。
② 演奏的速度,准确性,流畅、完整。
③演奏音色、层次、力度变化。
④ 对音乐作品的理解,音乐风格,音乐形象,乐感及表现力。
⑤ 作品的实际深浅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如何。
注:1、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程度的曲目。
2、参考考生大指和小指能伸开八度,手指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协调性。
三、古筝专业
1、自选曲目演奏:传统曲目和现代曲目各一首,每首5分钟以内。背谱弹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现场视奏:通过抽签选定乐曲,弹奏其中一个乐段旋律。
3、评分标准:
(1)演奏姿势正确,表情大方自然,演奏技巧扎实熟练。
(2)乐曲演奏完整流畅,音色优美、情绪富有感染力。
(3)自选曲目和现场视奏的音准、节奏、力度、技巧等。
(4)演奏作品的难易程度及完成的质量。
注:校方提供D调、G调古筝各一台,学生也可自备古筝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