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方向:声乐演唱
报考要求:
1、身心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专业成绩前三名者,身高标准 可适当放宽),裸眼视力不得低于0.5。
2、有较好的音乐基础(能视唱五线谱,懂得和掌握基本的乐理知识),有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基础(不作为考试内容和项目), 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嗓音条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
3、能较完整地演唱中外艺术歌曲和歌剧选段,具备良好的演唱气质和歌唱素养,音准、节奏感、语言感、音乐感好,音乐 记忆力强,歌唱发声方法基本正确。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美声演唱
备考歌曲六首:三首中国歌曲(可以是“五四运动”以来的创作歌曲或民歌)、三首外国歌曲(可以是艺术歌曲或 歌剧咏叹调)。考生自选演唱其中两首(中外歌曲各一首)。
2、民声演唱及少数民族声乐演唱
备考歌曲六首:民歌、中国歌剧片段、戏曲或改编戏曲,每类至少一首。考生自选演唱其中两首(不同类型各一首)。 注:不得自带伴奏。
▽专业复试(自带伴奏,如考生未携伴奏人员,则统一安排伴奏教师。)
1、美声演唱
(1)考生自选演唱一首(不得重复初试的曲目)。
(2)主考教师在备考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
(3)试唱指定歌曲一首(复试前一日公布)。
(4)表演基础测试(朗诵、形体、小品,自选一项)。
2、民声演唱及少数民族声乐演唱
(1)考生自选演唱一首(不得重复初试的曲目)。
(2)主考教师在自报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
(3)试唱指定歌曲一首(复试前一日公布)。
(4)表演基础测试(朗诵、形体、小品,自选一项)。
注:可自带伴奏,如考生未携伴奏人员,则统一安排伴奏教师。
▽三试
1、乐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