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杭教高中〔2013〕5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意见》)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3〕1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及特色,特制定我校2013年提前自主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依据和原则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杭州高级中学的办学优势,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按照学校发展需要,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实现学校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 成立以尚可校长为组长,应益民、张旭光、朱巍、陈利民、谢永明、何杭广为成员的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提前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拟定录取学生名单并上报审批。
2. 成立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办公室,应益民任主任,成员由陈利民、谢永明、洪霞、何杭广、竺晓华、朱海其、余知辛组成。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综合素质考核,提出拟录取学生名单。
三、招生计划及要求
(一)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工作意见》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及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所列的特长生条件。
(二)招生计划
共招收31名,体育类17名,其中市队联办羽毛球项目8名,中国象棋3名。艺术类6名,科技类8名。
体育类(篮球女子1名,跳远女子2名、标枪女子1名,定向2名,羽毛球8名,中国象棋3名)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初中教育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七至九年级,下同)获羽毛球或中国象棋、田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学生定向运动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3. 2012年杭州市区中学生篮球比赛初中(女子)组冠、亚军主力队员。
4.2013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女子组标枪比赛前八名获得者。
艺术类(摄影2名,钢琴1名,声乐1名,经市教育局同意筹建管乐团2名(打击乐1名、圆号1名)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奏(唱)、重奏(唱)(四人及以下)、摄影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2.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竞赛(器乐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或前六名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3.初三年级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相应项目)优秀团员称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