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说明
重要说明:
1、学术型初试统考科目为:科目①【101政治】,科目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2、专业型初试统考科目为:科目①【101政治】,科目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3、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统考科目: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4、除统考科目外,均为自命题考试科目;
5、凡报考四川音乐学院各研究方向的考生,专业考试报名后关注http://yzw.sccm.cn上发布的信息。
6、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马林巴等大型乐器外一律自备,考生可自请伴奏老师。
7、音乐表演、高师器乐、高师声乐、舞蹈表演各研究方向考生复试作品与初试作品不得相同,否则复试专业成绩一律判为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