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算机音乐作曲>科目考试大纲
计算机音乐作曲(电子音乐创作)(计算机音乐作曲研究方向专业主科)
一、考试目的
考察考生的音乐制作技术综合应用能力以及计算机音乐创作能力。
二、考试内容
学术学位研究生具体考查内容包括电子音乐小品创作制作与电子音乐作品分析两部分。要求根据指定的声音素材进行长度不少于2分钟的电子音乐小品的创作与制作,要求有音乐性、有结构设计。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分析指定的电子音乐作品片段,撰写不少于600字的分析文章。
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求根据指定的声音素材(声音素材或乐谱)进行长度不少于2分钟的电子音乐小品的创作与制作,要求有音乐性、有结构设计。
三、考试形式
机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