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敦煌杯”第六届古筝分级大赛章程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文化,丰富和活跃民族器乐演奏活动,促进我省古筝演奏及教育事业的交流与发展,在浙江省前五届古筝分级大赛圆满成功并倍受社会各方面好评的基础上,现决定举办 “敦煌杯”浙江省第六届古筝分级大赛。
一、举办单位
主 办:浙江省音乐家协会 浙江省民族管弦乐学会 浙江省文化馆
承 办:浙江省音乐家协会古筝专业委员会 浙江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古筝专业委员会
执行承办: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杭州新世纪音乐学校
协办:上海民族乐器一厂
媒 体 支 持:华音网、浙江音乐网、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浙江电视台
二、组织机构
大赛组委会:
主 任:翁持更(浙江省音乐家协会主席)
卢竹音(浙江省民族管弦乐学会会长)
副 主任:顾晓燕(浙江省音乐家协会古筝专业委员会会长)
王刚强(浙江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古筝专业委员会会长)
沈 恒(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
成 员:王国振(上海民族乐器一厂厂长)
段 廉(杭州新世纪音乐学校民乐中心名誉主任)
三、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0日—7月20日
报到时间:2015年7月30日
古筝专场音乐会时间:2015年7月30日晚上
复赛时间:2015年7月31日
决赛时间:2015年8月1日及8月2日上午
颁奖音乐会时间:2015年8月2日下午
报到、比赛及音乐会地点: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
四、比赛安排
大赛分预赛(预选推荐)、复赛、决赛、古筝专场音乐会和颁奖晚会五个环节。
1、先由浙江省各市(县、区)组织预选并将各地的优秀选手统一报送至“敦煌杯”浙江省第六届古筝分级大赛组委会参加复赛。
2、入选复赛的选手根据预选报名分别进入:一级组、二级组、三级组、四级组、五级组、六级组、七级组、八级组、九级组、十级组、演奏级组、成人组、组合组。
3、入选决赛的选手亦按上述组别进行比赛。
4、复赛、决赛、古筝专场音乐会和颁奖晚会由组委会统一组织在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举行。
5、凡报名参加比赛的选手均可免费观摩古筝专场音乐会。
6、凡报名参加比赛的选手均可免费观看颁奖音乐会。
五、报名办法
1、参赛选手可在浙江音乐网、华音网、杭州新世纪音乐学校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妥后与报名费统一交至大赛受理报名地址。
2、报名时需向组委会提交《报名表》一份和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表。doc
3、组委会办公室:浙江省音乐家协会(杭州市建德路9号)
联系人:纪老师 18905819456
4、组委会受理报名地址:杭州新世纪音乐学校
(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南路398号)
联系人:阮老师 0571-82616633、0571-82682233
六、比赛费用
独奏组复赛参赛费:500元/人
独奏组决赛参赛费:200元/人
组合组参赛费:100元/人(五人及以下收取500元/组)
七、比赛要求
1、参赛曲目要求:参赛各组均对应同级别考级曲目(版本见附件2)。
2、比赛演奏时间:一级到七级参赛演奏时长不超过3分半钟、八级到十级时长不超过4分钟,演奏级及成人组参赛演奏时长不超过4分半钟。组合组参赛演奏时长不超过6分钟。选手可根据时长要求删组乐曲以体现自身优势,超时则评委有权叫停。
八、评奖方法
1、复赛按照组别次序分赛场同时进行比赛,评委老师按照选手在乐曲完整性、音准节奏、技术技巧、风格把握及音乐表现力五个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判。独奏组每组选出18名选手进入决赛,分获特别金奖、金奖、银奖、铜奖。未入围决赛的复赛选手则获得本次大赛优秀奖(组委会有权根据各组实际参赛人数及整体水平适当增减其进入决赛的人数)。组合组选手直接进入决赛。
2、决赛按照组别次序进行公开比赛,独奏组每个组别评选出特别金奖1名、金奖2名、银奖6名、铜奖9名。组合组设特别金奖一个,金、银、铜奖若干。
九、奖品设置
1、优秀奖选手将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一份。
2、金、银、铜奖获奖选手将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一份及奖杯一个。
3、特别金奖选手除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及奖杯外,还将获得由上海民族器乐一厂提供的“敦煌牌”古筝一架。
4、各个组别金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将同时荣获由大赛主办单位颁发的优秀指导教师证书一份及奖杯一个。
十、其他事项
1、决赛及颁奖晚会将进行现场录像,制作成光盘,选手如有需求可向组委会购买。
2、乐器安排:大赛提供比赛用琴,选手亦可自带乐器。
3、赛事联系人: 阮老师 0571-82682233、82616633
陈老师 0571-82666335、8266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