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
我校成立由招生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于2015年1月31日—2月1日对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定具有测试资格的学生。
现场资格审查时,学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以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200元/人,领取准考证等相关资料。
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测试资格。
3.专业测试
时间:2015年1月31日—2月1日
地点: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二楼(清华大学东门外,如有变化,届时在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公布)
测试内容:
类别 |
测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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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类 |
(1)自备曲目两首(由评委选取其中一首或片段演奏,3分钟以内); (2)视奏一段(民乐使用简谱,其它使用五线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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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类 |
(1)自备舞蹈作品两个(由评委选取其中一个或片段表演); (2)基本功和技巧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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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类 |
(1)自备歌曲两首(由评委选取其中一首或片段演唱); (2)简谱和五线谱视唱(一升一降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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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类 |
主持 |
(1)自备绕口令和朗诵自备作品(要求脱稿,1分钟以内); (2)自备栏目模拟主持(2分钟以内); (3)即兴命题主持或评论(3分钟以内); (4)其它才艺展示。 |
曲艺 (相声等) |
(1)自备曲艺片断表演(3分钟以内); (2)即兴命题表演(3分钟以内); (3)其它才艺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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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剧 |
(1)朗诵自备作品(要求脱稿,1分钟以内); (2)自备短剧(或小品)片段表演(5分钟以内); (3)即兴命题表演; (4)其它才艺展示。 |
(注: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测试作品中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
学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测试,否则不予测试。舞蹈类、语言类考生要求素颜(不得化妆),舞蹈技巧测试时女生着形体服,男生着练功服。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舞弊行为。